本報訊 “真沒想到打官司這么省心!不用寫長篇大論,照著表格填就行,當天就解決了問題。”近日,在撫順市東洲區(qū)人民法院調解室簽完協(xié)議的劉某感慨道。
這起拖欠貨款糾紛的快速化解,得益于該院推行的要素式“兩狀”模式。
因劉某拖欠海鮮貨款,原告張某來到東洲區(qū)法院提起訴訟。在立案庭工作人員的指導下,他通過填寫要素式起訴狀,清晰列出了被告信息、拖欠貨款14000余元、利息1500元等內容,并勾選了同意先行調解選項。“不用怕漏寫訴訟請求,每一項都安排得明明白白?!睆埬潮硎尽?
案件委派給調解員徐志成后,他根據要素式起訴狀內容,向被告劉某出示了對應的要素式答辯狀模板。
“對貨款金額有無異議?對利息計算有無異議?”在結構化問答中,劉某很快理清了思路,明確表示對貨款金額無異議,但對利息計算有不同意見。此前他匆忙支付的2000元款項,也在調解員指導下明確了性質。
經調解,雙方當場達成協(xié)議:張某放棄1500元利息請求,劉某分期支付剩余12000余元貨款。這起糾紛從立案到化解僅用時一天,通過要素式“兩狀”精準聚焦爭議焦點,實現(xiàn)了糾紛的高效實質化解。
